大连市第二中学门卫工作规定
时间:2015-04-16 12:54:56 发布人: 点击:15822次
为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对门卫工作规定如下:
1、门卫工作人员要文明上岗、认真执勤。保持门卫室及周边环境的整洁,校外人员不得滞留在门卫室。
2、进校人员必须登记挂牌,门卫人员要对来校被访者先电话联系,进校人员离开学校,要有被访者签名。
3、车辆进出要及时开关门。学生中途离校,凭班主任或年级主任、政教主任签名的出门单放行。
4、做好校外所有车辆进校登记工作。
5、教工携带学校物品及外单位借用学校公物者出校,必须经总务主任同意后,才能放行。
6、做好报纸、信件、杂志的收发工作,教工订购的物品,到门卫室领取。
7、确保学校监控录像图像清晰,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
8、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教学楼、综合楼、行政楼的每天开关门工作,和人员清场工作。
9、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门卫室始终有人执勤。
大连市第二中学
200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