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造就一支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干部教师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中央和教育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
(二)坚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全校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
(四)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职工关心的实际问题相结合。
第二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
(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政治素养,增强政治敏锐性:
(二)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
(三)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四)加强形势任务教育,把教育教学工作的思路、观点变成全体干部教师的自觉行动;
(五)开展廉洁自律教育,使干部教师能经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在思想上牢筑拒腐防变的堤防。
第三条、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党总支对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负总责,党总支书记为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处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
第四条、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和学校的中心工作,确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规划好有关工作。
第五条、抓好学校党总支中心组、党员和教职工三个层次的政治学习,严格学习纪律,加强学习的实效性,丰富学习的内容,改进学习的方法,使教师学有收获,不断高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学习,达到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提高认识的目的。每位同志要有读书笔记,每学期各党支部要对读书笔记作一次检查,党员干部的读书笔记不少于5000字。
第六条、建立思想动态预警和信息反馈机制。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情绪反映,把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及时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保持稳定。
第七条、根据学校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举办讲座。每年有计划地举办知识讲座,内容可以是政治理论,也可以是教育、教学等其他方面的知识。讲座可以请专家、教授和学者面授,也可以用电教片。
(二)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由党总支牵头,有关处室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共同参加,收集信息,掌握情况,超前预测,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
(三)召开座谈会。每年有计划地举行座谈会,由党总支负责同志召集教职工参加,倾听教职工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根据学校的实际能力,予以解决。
(四)开展谈心活动。在对全体党员思想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开展谈心活动,进行鼓励或诫免。
(五)走访。每年党、政、工的负责人要有计划地组织走访,走访对象主要是离退休教职工和有特殊困难教职工的家庭,了解其生活和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同志的关爱。
第八条、保证思想政治工作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第九条、鼓励教职工探索、开辟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创造新经验。
第十条、职工应积极参加局党、政、工、团组织的各项活动,除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都要参加。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党总支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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