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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二中艺术团学生管理制度

时间:2015-04-13 16:48:12  发布人:  点击:14540次

 

一、   签到制度
1. 艺术团学生实行严格考勤制度:
a) 每周五15:00——15:15分签到;
b) 第二节上课后点名巡查,预防学生逃课;
2. 发现学生迟到、旷课、逃课,艺术主管主任及时找学生谈话或通知班主任给予教育,严重的给予批评教育。
3. 建立艺术学生出勤档案,全程跟踪,每月汇总一次,加以公示,严重的开出乐团。
二、   请假制度
1. 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参加或退出艺术团,艺术特长生不许退团;
2. 乐团训练时间学生请假必须到政教处请假;
3.因病、家里有事不能来校的要和班主任请假,并由班主任转告政教处。
三、训练制度
1.训练期间听从艺术教师安排,认真学习和练习;
2.训练期间不准乱走动,保持训练室的安静;
3.训练期间保持训练室卫生,不准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丢垃圾
4.训练结束后,乐团小队长负责组织队员把训练室清扫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待老师锁门后方可离开;
5.训练期间不准接触手机,不准接见外人,更不准把外人领入训练室;
6.尊敬艺术老师,积极主动询问问题,练习时刻苦努力
7.课间休息时不准打闹、嬉戏等不文明行为;
8.乐团同学要相互团结语言文明、懂得音乐礼仪
9.违反乐团纪律而造成的物品损坏学生矛盾按照学校《学生手册》有关制度执行
10. 各乐团负责人每次训练结束后及时锁好门,不经艺术部老师允许不得私自进入训练室。
11. 乐团学生若需借用训练室练习,需向艺术主管主任申请,经允许后到艺术干事处领取钥匙并签字,并及时归还,借用钥匙者在使用期间对训练室负有全部责任。
四、 比赛演出制度
1.演出或比赛期间不迟到、不早退,认真演出和比赛,服从教师管理;
2.演出或比赛时若出现穿错服装、未携带乐器乐谱等严重影响演出质量的,要求作出书面检查。
3.坚决杜绝演出期间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对这样的学生给予严肃处理。
4.演出或比赛要有集体荣誉感,为学校争光的意识和情怀。
五、 器材、服装保管制度
1.学校的音乐器材要给予爱护,如有非人员损坏要及时上报艺术教师。
2.学校艺术器材如人为损坏,要给予按价赔偿。
3.个人乐器要看护好,贵重乐器要带回家。
4.演出或比赛服装要给予爱护,不得弄丢或破损,演出结束后及时上交主管老师,损坏的给予赔偿。
大连市第二中学
201291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