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15-04-07 8:17:44 发布人: 点击:16122次
1、为提高教师业务能力,提高教学效益和质量,为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扎实而有效地开展制定本办法。
2、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统一由教育科研室领导。教育科研室受学校行政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科研部门的指导。
3、学校通过多种途径争取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课题。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课题应成立课题领导小组,课题组组长由校长兼任,副组长由副校长和科研室主任兼任,科研课题的日常工作由科研主任主持。
4、学校积极开发校级科研课题,作好校本研究工作。
5、学校争取到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课题应及时对全校师生公示,动员全校师生参与到科研工作中来。
6、申请课题的基本程序如下:
1)公示课题;
2)师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科研室提出申请;
3)填写课题申请表交科研室存档;
7、无人申请或申请人很少但为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又必须研究的课题,学校应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
8、科研工作的实施的基本程序。
1)必要的理论培训。通过培训掌握有关课题的基本理论基础。
2)实施研究。首先要深入教育教学实际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调查,占有十分丰富和符合实际的感性材料;在此基础上对所获得的材料进行深入的研究,从中发现规律性的问题。
3)撰写论文。
4) 组织验收。
9、学校鼓励师生向有关部门申请课题,申请到课题的师生,应及时把课题报科研室备案。
10、学校鼓励师生参加各级各类的论文评奖,鼓励师生在各级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对高级别获奖论文和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办法另文规定。
11、对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情况将作为师生评先选优的条件之一。
大连市第二中学
200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