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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教师规范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时间:2015-01-02 15:55:29  发布人:  点击:5735次

 

心理咨询教师规范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心理咨询教师规范

1、不定期接受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自己的职业责任和业务能力。

2、恪守职业道德,为被咨询人保守秘密。

3、心理咨询教师作心理咨询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要认真听取被咨询人的倾诉、并有针对性的提出辅导意见。

5、每次咨询需要做详细记录,并交心理咨询室保存。

6、咨询记录中涉及被咨询人个人隐私的内容,非经被咨询人许可不得公开使用,如确实需要使用必须隐去真实姓名。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心理咨询室在科研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2、心理咨询室负责全校师生的心理咨询工作,一般不接待外来咨询者。

3、保管心理咨询记录,为学校德育工作提供一般的心理依据。

4、为被咨询人保守秘密。

5、班主任出于工作需要,可向心理咨询教师请求帮助,但不得直接动用心理咨询记录。

6、及时清理咨询室卫生,保证心理咨询室的空气清新,环境舒适,便于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