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行职责 做新时代“强大”家长
时间:2022-01-05 16:48:41 发布人: 点击:4284次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该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明确: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认真研读家庭教育促进法,切实履行职责,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一、目的
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什么是家庭教育
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三、根本任务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
(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
五、家庭责任
(一)明确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二)营造良好家庭教育环境: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三)家庭教育六大内容:
1.培养家国情怀
2.培养良好道德品质
3.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
4.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5.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6.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
(四)家庭教育九大方法:
1.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2.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3.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4.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5.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6.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7.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8.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9.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五)学习提升: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六)共同促进: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七)依法履职: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八)科学减负: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九)拒绝暴力: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为宣传普及新法,有效推进“双减”,我校于2022年1月1日组织学生及家长观看全国妇联推出的《家长如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宣传教育视频,帮助家长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更好地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全局高度,对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期家庭教育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将老百姓眼中许多习以为常的“家事”上升为“国事”,开启了“合法”家庭教育的新模式。二中将以实现家校协同育人为目标,把法律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真正做到让《家庭教育促进法》普及到每一个家庭,达到“赋能家长依法教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最终目的。